国家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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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录
一)城镇/园区
11城乡融合
111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112新型城镇化
113特色小镇
114田园综合体
12产业融合
121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122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123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124现代农业产业园
125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126农业产业强镇
127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128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示范基地)
二)基地/农场
13基地农场
131道地药材 132标准养殖 133加工冷藏
134物流市场 135生态农场 136龙头企社
三)建设/示范
14基础建设
141种业提升 142数字农业 143高标农田
144设施农业 145连体温室 146综合防灾
15示范改革
151乡村振兴示范县
152乡村振兴衔接推进区
153农村综合改革
154五好两宜和美乡村
四)生态/资源
16绿色发展
161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162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
163面源治理 164资源利用
17生态资源
171美丽乡村/美丽中国
172eod模式 生态价值实现
173国储林/碳汇/林下经济
174土地综合整治/盐碱地治理
175光伏电站/电池拆解
176零碳园区(村镇)
五)科教/文旅
18科教文旅
181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园)
182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研学)
183休闲农业重点县(休闲乡村)
184农旅融合示范区(数字农旅)
185乡村旅游集聚区(民宿集群)
186养老旅居基地/森林康养基地
187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
19其他备选
19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
192一村一品 193海洋牧场 194奶业提升
195农业国际贸易基地
196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197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
198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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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乡融合
111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申报时间】每年3-4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与邻近大中城市的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促进城镇体系完善、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作用进一步彰显。
112新型城镇化
【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地市、县政府【激励政策】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5000万元不等。【项目要求】重点支持领域: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2、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3、县城补短板强弱项。4、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县城新型城镇化重点支持:1、县城产业配套设施建设。2、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3、公共服务设施完善。4、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扩能。2025 年,国家推出了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特色产业培育专项,重点聚焦龙头企业的产业化项目建设,按照批复固定资产投资的 20% 安排专项资金。
113特色小镇
【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 【申报时间】4-5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企业【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1)土地达标:规划占地1-5平方公里(5000亩为宜),首选一般农用地,其中建设用地0.5平方公里(800亩)以上。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至少要有县级建设用地达标会议纪要),可放宽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2)产业支撑:小镇要有主导产业作为支撑。低空小镇还要有跑道、空域、培训等条件。(3)环境良好:小镇区位、生态、文化、安全状况良好。(4)政府授权:县政府要授权某企业作为小镇运营公司,能够逐级组织会议,盖章备案,上报材料。(5)资金充足:政府和企业均无债务风险,运营公司要有充足的小镇调研申报、考察评估、规划入库、认定审批的公关运作经费和开工建设资金。(详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
114田园综合体
【主管部门】财政部农业司 【申报时间】5-6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企业【激励政策】三年,每年 6000-8000 万。 【项目要求】1、定位准确、基础条件、生态环境良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资机制明确、 带动作用显著。2、不予立项的六类情况: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法规;举债搞建设;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国家级试点:北京、黑龙江、吉林、山东、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海南;省级试点:内蒙古、湖南、云南。可同时申报农文旅康类综合体、产业园。
12产业融合
121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 【申报时间】7-8 月 【申报主体】地市、县政府 【激励政策】5000万元。【项目要求】当年创建、次年认定。 1、优先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2、具备较好的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特色产业优势;3、思路清晰、定位明确,用地符合规划,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122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申报时间】3-4 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5000万。
123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改委【申报时间】7-8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1-1.5亿元。【项目要求】重点建设6类示范区,每类均有针对性的创建标准与任务,分类推进实施:
1)粮食产业类示范区 核心目标为稳粮增收,打造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粮食生产基地。要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本省前20%,单产不低于本省近三年平均水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0%;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融合,延伸粮食加工、仓储、物流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2)养殖业类示范区 聚焦标准化健康养殖,构建“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体系。草原畜牧业示范区需满足草食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不低于40%,优质饲草需求保障率60%以上,良种覆盖率70%以上;水产养殖示范区需以水产养殖大县为重点,渔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不低于50%,同时强化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与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
3)优势特色产业类示范区 做强茶叶、果蔬、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要求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不低于2.5:1,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重点推进产地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并进,结合电商直播、农旅融合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4)智慧农业类示范区 以数字技术重构农业生产模式,实现精准化、智能化管理。要求农业生产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具备多种智慧农业应用场景;重点推广物联网、大数据、ai、无人机等技术,建设数字农田、智慧养殖基地与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提升生产管理效率。
5)都市农业类示范区 立足大城市郊区或周边区域,保障城市“菜篮子”“果盘子”供应。要求基础设施与城市互联互通,物流配送体系高效便捷,在城市农产品自给率提升方面作用显著;重点发展设施农业、精品果蔬、休闲采摘、社区直供等业态,构建“产地-仓储-配送”高效供应链。
6)旱作农业类示范区 聚焦干旱半干旱地区,实现稳产高效与生态友好并重。要求水资源管理严格有序,节水灌溉技术、旱作农艺技术有一定应用基础,耐旱节水作物品种覆盖率较高;重点推广集雨补灌、节水技术与耐旱品种,发展马铃薯、杂粮杂豆等优势作物,推动农业循环发展。
124现代农业产业园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申报时间】2-3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竞争奖补1 亿元、政策奖补0.7亿元。(创建下发 30%,评估安排 30%,认定后下达剩余) 【项目要求】1、产业聚焦明确,主导产业 1—2 个且相互关联,产值占园区总产值比重不低于 60%,园区总产值需超 30 亿元。2、空间布局合理,实施范围覆盖 2 个以上乡镇,形成种养、加工、物流协同的功能分区,与村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衔接。3、加工能力强劲,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不低于 3:1,加工转化率达到 80% 以上。4、联农带农紧密,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30% 以上,利益联结农户覆盖率超 80%。5、绿色发展达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 80%,“三品一标” 认证比例超 80%,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9% 以上。6、组织管理健全,成立由县级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管委会和专门平台公司,具备完善的建设运营机制。可同时申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园、种业繁育基地。
125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申报时间】2-3月 【申报主体】省政府 【激励政策】1.5 亿。
126农业产业强镇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申报时间】2-3月【申报主体】县、镇政府【激励政策】1000万元。(分2年奖补) 【项目要求】1、确定 1 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东、中、西部产值应分别达到 2 亿元、1.5 亿元、1 亿元。2、东、中、西部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分别达到 2∶1、1.8∶1、1.6∶1 以 上。3、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推荐。
127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主导,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六部委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1、产业竞争力突出,产量或产值在全国同级地区位居前列。2、市场建设有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协调推进。
128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申报时间】3-4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3基地农场
131-1道地药材
当地野生原产或传统人工种植品种,量大质优,无农残,标准统一,加工工艺成熟。1县1万亩以上1个单品。由县政府或大企业牵头,与农户签流转或托管协议。牵头方与我方签订合作服务协议。牵头方做好种植、管理、采收、加工等工作。我方做好回收、补贴、贷款等项服务。
131-2中医药文化综合体
【主管部门】文旅部、中医局、经贸委 【申报时间】2-3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企业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规划占地2000亩,建设用地100亩。是一个集种植基地、文化展示、旅游体验、康养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
132-1畜禽标准养殖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企业【激励政策】500万元。【项目要求】须符合《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确定的创建标准。
132-2水产健康养殖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企业【激励政策】3000万元。【项目要求】东、中部地区的养殖面积须在2万亩以上、养殖产量须在1万吨以上;西部地区的养殖面积须在1万亩以上、养殖产量须在3000吨以上。
133-1农产加工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申报主体】企业【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33-2冷藏保鲜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企业 【激励政策】2000万。
134-1冷链物流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企业 【激励政策】5000万。
134-2市场建设(电商)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企业 【激励政策】5000万。
134-3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工信部 【申报时间】8-9月 【申报主体】企业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35生态农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科教司 【申报时间】4-5月 【申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激励政策】资金、科技、人才等政策倾斜。【项目要求】1、基本要求:登记注册 5 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一般农田,集中连片,不小于500亩。2、环境要求:与污染源距离大于2千米,近5年内未发生过污染事故。生态用地面积应占5%-15%。养殖区与人居区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3、使用有机废弃物进行堆肥,改良土壤,采用综合防控措施处理病、虫、草害及外来入侵物种等。4、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50% 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可同时申报农业工厂、标准化种养示范、研学基地。
136-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企业【激励政策】贴息贷款。【项目要求】总规模要求(东部1.5亿以上、中部1亿,西部5000万)固定资产(东部5000万以上,中部3000万,西部2000万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2亿以上,中部1.3以上,西部6000万以上)全年资产负债率低于60%。
136-2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主管部门】科技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企业、合作社【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
136-3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9-12月【申报主体】合作社【激励政策】40万元。
14基础建设
141种业提升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企业 【激励政策】3000万元。【项目要求】重点支持作物、畜禽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和制 (繁) 种等种业关键环节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海南、东北、新疆。国家制种大县和良种繁育基地(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有一定生产规模。杂交水稻2万亩以上,玉米3万亩以上,常规水稻、小麦、花生10万亩以上,棉花1万亩以上,大豆东北地区10万亩以上、黄淮海地区5万亩以上。
142-1数字农业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以县为单位申报,由县农牧渔业局作为建设单位。【激励政策】2000万。
142-2数字乡村
【主管部门】网信办【申报时间】8-9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2000万。
143高标农田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企业 【激励政策】2000万。
144设施农业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企业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分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粮食烘干等五类。
145连体温室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企业、合作社【激励政策】2000万元。【项目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智慧农业2024-2028 行动计划》,到2028 年底“培育1000 家以上数字农业工厂”的意见。1、投资主体:央企、政策资金。2、基本要求:一般农田,交通、水电便利,连片方正平坦,无障碍物。连体温室300亩+附属用地50亩。3、合作方式:地方出地,我方投资,股份经营,我方协助补贴、订单销售。
146综合防灾能力建设
【主管部门】应急部【申报时间】8-9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2000万。
15示范改革
151乡村振兴示范县
【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申报时间】7-8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3000万。
152乡村振兴衔接推进区
【主管部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申报时间】3-4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振兴局)【激励政策】5000万元,当年支持。【项目要求】衔接示范区面积一般不低于10个行政村、不低于5000亩,核心区面积不低于规划面积的20%,且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
153农村综合改革
【主管部门】财政部农业司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每个试点给予 1 亿元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在确定的试点试验区域内,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积极探索 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
154五好两宜和美乡村
【主管部门】财政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县、镇政府【激励政策】8000万。【项目要求】1. 创建周期:2年。2. 实施主体:县级行业部门、镇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村集体/企业/合作社等。3. 实施范围:集中连片、边界清晰、相对独立的2个乡镇或10行政村。4. 投资总额:<10亿元。
16绿色发展
161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1、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2、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分别达到 70%和 83%以上。3、近两年农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7%;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10%以上。
162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 【激励政策】3000万元。【项目要求】1、畜禽粪肥资源有保障。具有一定数量的畜禽养殖,畜禽粪污产生量大,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2、种植产业优势明显。当地粮食和经作种植面积较大,种植主体有施用有机肥的传统,用于消纳畜禽粪肥的耕地或园地在 10 万亩以上。
163面源治理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企业【激励政策】5000万。
164资源利用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企业【激励政策】5000万。
17生态资源
171美丽乡村/美丽中国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申报时间】8-9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5000万元。【项目要求】美丽乡村: 到 2027 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 40%。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 6 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
172-1eod模式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申报时间】8-9月 【申报主体】地市、县政府【激励政策】10-30亿 。【项目要求】1、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50亿元,县级政府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30亿元。2、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
172-2生态价值实现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申报时间】8-9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水土大气污染防治、节水排水、生态农旅康体产业开发等,可以申报县区试点或案例。具体可申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光互补、森林康养、中医农业、以竹代塑等项目。
172-3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申报时间】8-9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重点任务包括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增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
173国储林/碳汇/林下经济
【主管部门】国家林草局【申报时间】8-9月【申报主体】企业【激励政策】专债10亿 。
17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县、镇政府【激励政策】土地收益。【项目要求】以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用于产业融合发展,节余的建设用地可在省内流转。
175光伏电站/电池拆解
【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 【申报时间】8-9月 【申报主体】企业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8科教文旅
181-1科技创新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主体】科研部门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1)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奖补2000万元。(2)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奖补1500万元。(3)农业科研试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1500-3000万元。
181-2农业科技产业园
【主管部门】科技部 【申报时间】8-9月份 【申报主体】县政府+企业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1、有明确的主导产业,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2、规划合理, 总面积 1 万亩以上、区块数量不超过2个;3、建有服务平台,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服务能力。
181-3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申报时间】8-9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81-4新兴未来产业园
【主管部门】科技部、工信部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企业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和新型储能。可同时申报低空经济产业园。
181-5返乡入乡创业园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3-4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82校外综合教育实践基地
1、国防教育基地
【主管部门】中央军委【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市县政府、企业【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建设用地:500亩,或闲置营房。【目标功能】面向党员干部、大中小学生、社会团体进行国防、党性、爱国主义教育。
2、劳动教育基地
【主管部门】教育部【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市县政府、企业【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教育用地:200亩,或闲置学校。【目标功能】面向大中小学生进行劳动、爱国主义教育。
3、综合研学基地
【主管部门】关工委【申报时间】1-12月 【申报主体】地市教育局【激励政策】3000万。【项目要求】1、基本要求:当地中小学生不低于20万人,有闲置旧房12000平方米以上。2、运营单位:政府和投资方,成立运营公司。3、研学内容:农耕、国防、科技、艺术教育。4、衍生项目:国防预科班、退役培训班。5、对接流程:当地市教育局发函给中国乡村振兴服务网,座谈交流,签协议,无前期费用。6、补充说明:研学基地,也可新建,与设施农业融合,需500亩一般农田,包括连体温室400亩+附属用地100亩,当地中小学生不低于10万。
4、低空培训基地
【主管部门】人社部、航协【申报时间】1-12月 【申报主体】培训机构、科技公司及中介人员【激励政策】补贴+分成【项目要求】1、有容纳100人以上的培训场所或年招生人数不低于300人,个人年招生不低于50人。2、培训内容:中小学生:无人机模型的操作及证书;退役军人和低空飞行从业者:应急、救灾、植保、物流、文旅低空飞行器的驾驶、证书及就业。3、如有200亩以上建设用地,也可将低空培训基地建设成为加上制造和文旅功能的低空产业园或小镇。
5、企业、农事、社区服务
与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联合、与地方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企业、农事、社区服务培训。企业服务培训包括: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企业国企混改、并购上市、数智转型培训;农事服务培训包括: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人才培训;社区服务培训包括: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应急防灾、中医健康、网红直播等人才培训。
183-1休闲农业重点县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休闲农业处 【申报时间】4-5月份 【申报主体】县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83-2中国休闲美丽乡村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申报时间】7-8月【申报主体】行政村【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84农旅融合示范区(数字农旅)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申报时间】7-8月【申报主体】行政村【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85乡村旅游集聚区(民宿集群)
【主管部门】文化旅游部 【申报时间】7-8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87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
【主管部门】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申报时间】7-8月【申报主体】行政村【激励政策】5000万
19其他备选
19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2000万。
192一村一品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4-5月 【申报主体】行政村、行政镇、社区或街道【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申报的主导产业为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文化。
193海洋牧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企业 【激励政策】5000万。
194奶业提升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申报时间】3-4月 【申报主体】县政府 【激励政策】2000万。
195农业国际贸易基地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申报时间】10-12月【申报主体】企业 【激励政策】300-7000万。【项目要求】围绕提升出口农产品品质和国际化、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196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3-4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97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区域合作促进司【申报时间】3-4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5000万。
198文化产业赋能试点县
【主管部门】文化旅游部 【申报时间】7-8月【申报主体】县政府【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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