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清单)
一、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1. 高标准农田与黑土地保护项目
资金来源涵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两大渠道。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粮食主产省新建、改造提升项目分别按每亩2400元、2200元补助,其他地区分别按每亩2200元、2000元补助;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以县为单位打捆申报,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5万亩,亩均投资上限与中央预算内投资标准保持一致。
2.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分为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两大方向。单个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地区中央投资占比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80%、90%、90%,西藏及部直属单位项目可全额安排中央投资。
3.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植物保护项目需打捆申报,单个项目总投资1000万-5000万元;水生动物项目单个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中央投资占比均按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70%、80%、90%、90%执行,部属单位项目可全额安排中央投资。
4. 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建设种植业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三大类工程。单个项目中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政府及事业单位建设内容的中央投资占比按区域分别不超过70%-90%,企业等市场化主体承担的建设内容,中央投资占比不超过40%,资金分2-3年安排。
5. 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高产稳产优质饲草地建设、饲草加工储运体系建设、现代高效养殖体系建设三大方向。项目以县为单位实施,连续实施3-4年,单个县中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
6.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方面,重大科研设施、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项目中央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观测实验站、专业科研试验基地项目中央投资不超过1500万元;综合科研试验基地项目中央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
7. 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其中标准化胶园基础设施建设按不超过3000元/亩的标准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规模不超过1亿元,其他类型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8.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项目
资金来源涵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两大渠道。中央储备粮棉糖仓储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建设内容核算投资的70%,其他中央企业和地方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30%。
9. 超长期特别国债涉农配套项目
超长期特别国债还重点支持设施农业设备更新改造、粮油加工设备更新两大方向。其中设施农业项目以县为单位打捆申报,粮油加工设备更新项目单个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两类项目支持比例均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
二、常态化精准帮扶衔接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即原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包括: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兴边富民相关项目;“三西”地区农业建设相关项目。
三、县域富民产业培育
围绕培育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稳定增收,重点可谋划四大类项目,覆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渠道:
1. 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冷链集配中心、城郊大仓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30%。
2.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降碳专项,重点支持农林剩余物资源化与能源化利用、“以竹代塑”基础设施建设与产品生产应用推广等内容。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总投资的20%。
3. 种养业提质增效专项债项目
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重点支持与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等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可覆盖总投资的80%。
4.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项目
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配套设施、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可覆盖总投资的80%。
四、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涵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财政奖补等,核心可谋划8大类项目:
1. 和美乡村建设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两大方向:一是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农村电商服务、农文旅融合发展配套设施等。农村常住人口30万人及以上的县补助8000万元,10-30万人的县补助6000万元,10万人以下的县补助4000万元。
2.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单个项目支持规模一般在300-500万元。
3.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以畜禽养殖大县为重点,支持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全环节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支持比例为50%,单个县支持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4. 产粮大县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投资按不超过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
5. 产粮大县优质高效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投资按不超过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
6. 产粮大县“一老一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投资按不超过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
7. 农村环境整治奖补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中央财政按项目总投资的75%予以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1.5亿元。
8.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债项目
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可覆盖总投资的80%。
五、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
2026年可申报的乡村振兴领域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按支持优先级排序如下:
1. “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验试点
申报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实施范围为集中连片的2个乡镇或10个行政村,创建周期2年,总投资不超过10亿元,重点围绕“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宜居宜业”六大方向开展建设。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3-5月,单个试点奖补资金最高2亿元。
2.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验试点
申报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重点支持村内道路、村容村貌改造、坑塘沟渠整治等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以及相关示范试点任务。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3-5月,单个试点奖补资金最高1.5亿元。
3. 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申报主体为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主导产业需明确到具体品种,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有多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3-4月,单个集群奖补资金总额2亿元,分三年拨付。
4.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申报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主导产业1-2个,实施范围100平方公里左右,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3-4月,单个产业园奖补资金总额1亿元,分三次拨付。
5. 国家农业产业强镇
申报主体为乡镇级人民政府,东、中、西部地区镇域主导产业总产值分别不低于2亿元、1.5亿元、1亿元,至少有1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县域平均水平10%以上。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3-4月,单个镇奖补资金总额1000万元,分两次拨付。
6. 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
申报主体为产粮大县人民政府,申报时间为每年5-6月,单个县支持额度为5000万元。
7. 国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申报主体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支持粪污收集处理、堆制、运输配送、施用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4-6月,单个试点每年奖补资金1000万元。
8. 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
申报主体为县级相关单位,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9-10月,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占比不超过总投资的40%,革命老区县不超过60%。
9. 其他政策类试点项目
包括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休闲农业重点县、乡村振兴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项目,这类项目申报时间集中在每年3-9月,优先支持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区域,获批后可享受配套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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