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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报指南(二季度)

    发布时间:2025-04-30 06:43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服务网

    项目申报指南(二季度)

    本网的主要业务是联系发改、财政、农业、生态、科技、文旅等部委的政策资金和扶持项目,协助地方政府和企业,对接谋划落地,做好调研申报、考察评审、规划入库、答辩审批“绿色直通车”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一、重点项目(10个)

    1、x211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申报时间】每年2-3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1 亿元资金支持(创建下发 30%,评估安排 30%,认定后下达剩余) 【项目要求】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原则上数量为 1~2 个,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 50%以上。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3、高标准农田占比高,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生产标准化、质量可追溯。5、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

    2、x213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申报时间】每年2-3月【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乡镇政府为主体)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分2年奖补) 【项目要求】1、确定 1 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东、中、西部产值应分别达到 2 亿元、1.5 亿元、1 亿元。2、东、中、西部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分别达到 2∶1、1.8∶1、1.6∶1 以 上。3、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推荐。

    3、24农业基础建设项目

    31、j241种业提升(现代种业产业园)

    重点支持作物、畜禽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和制 (繁) 种等种业关键环节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海南、东北、新疆,支持3000万元。

    32、j242数字农业x242-1数字农业试点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申报时间】具体以当年文件公布时间为准【申报主体】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县(市、区)级农业(渔业)局或其下属法人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牵头申报。【激励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要求】1、实施主体为区域内具有数字农业建设需求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国家农业遥感应用等公益性科研单位开展农业遥 感数字农业建设试点。2、实施主体自筹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0%,并提供出资承诺书。试点项目县市应以通过项目整合 或财政配套等方式整合资金支持项目建设。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行业建设标准进行编制。

    4、251五好两宜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

    【主管部门】财政部 【申报时间】每年4-5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奖补:每个列入财政部“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名单的区县将享受中央奖补资金约2亿元+省级配套资金,建设主要的资金来源为中央定额补助资金。【项目要求】1. 创建周期:2年。2.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3. 实施主体:县(市、区)级行业部门、乡镇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村集体/企业/合作社等。4. 实施范围:集中连片、边界清晰、相对独立的2个乡镇或10行政村。5. 投资总额:<10亿元。

    5、252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模式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申报时间】每年8-9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指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由政府和市场通过合理的路径和方式,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制度形式,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补贴项目: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水土大气污染防治、土地综合整治、节水排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eod模式、国储林、碳汇、农光互补、中医农业、以竹代塑、森林康养、传统村落保护、生态银行等,可以以县为单位进行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或案例申报。

    6、x253国家级生态农场(家庭农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科教司 【申报时间】每年4-5月 【申报主体】大中型农企、合作社、家庭农场 【激励政策】资金、科技、人才等政策倾斜【项目要求】1、基本要求:登记注册 5 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土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1000亩。(也可以多户联合申报,面积不小于200亩×5户或100亩×10户)。2、环境要求:与污染源距离大于2千米,近5年内未发生过污染事故。生态用地面积应占5%-15%。养殖区与人居区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3、使用有机废弃物进行堆肥,改良土壤,采用综合防控措施处理病、虫、草害及外来入侵物种等。4、养殖数量与种植土地面积的配比应符合规定。5、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50% 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农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6、对农业投入品的购买和使用,以及农事操作进行详细记录。

    7、261国家级特色小镇 

    【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 【申报时间】每年4-5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1)土地达标:小镇集中连片,四至精确,符合县域规划。规划占地1-5平方公里(4500亩为宜),首选一般农用地,其中建设用地0.5平方公里(750亩)以上。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至少要有县级建设用地达标会议纪要),可放宽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2)产业支撑:小镇要有主导产业作为支撑。产业投资占比60%以上,建设用地亩均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亩均年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人均劳动生产率不低于20万元。吸纳就业不少于2000人,文旅小镇年游客量不少于50万人次;低空小镇还要具备机场跑道、飞行空域和培训资质等条件。(3)环境良好:小镇区位、生态、文化、安全状况良好,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产业社区文化旅游“四位一体”。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三新”经济增加值占比不低于20%,研发经费不低于2.5%,住宅用地占比控制在25%以下。总人口50万、人均gdp1万美元(约7万人民币)以上的县域优先申报。(4)政府授权:县政府要授权某企业作为小镇运营公司,能够镇县市省逐级组织会议,盖章备案,上报材料。(5)资金充足:政府和企业均无债务风险,运营公司要有充足的小镇调研申报、考察评估、规划入库、认定审批的公关运作经费和开工建设资金。(详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

    8、x262国家级田园综合体

    【主管部门】财政部农业司 【申报时间】每年5-6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以奖代补,三年每年 6000-8000 万 【项目要求】1、定位准确、基础条件、生态环境良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资机制明确、 带动作用显著。2、不予立项的六类情况: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法规;举债搞建设;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国家级试点:北京、黑龙江、吉林、山东、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海南;省级试点:内蒙古、湖南、云南。

    9、263中医药文化农旅综合体道地药材

    【主管部门】经贸委、中医局、文旅部 【申报时间】每年2-3月 【申报主体】企业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道地药材是当地野生原产或传统人工种植品种,非从外地盲目引种,量大质优,无农残,标准统一,加工工艺成熟,属常用中药材。1县1万亩以上1个单品。由县政府或大企业牵头,与农户签流转或托管协议。项目在县级发改部门备案,三产融合,打造中医药文化农旅综合体。牵头方与我方签订合作服务协议。牵头方做好种植、管理、采收、加工、文旅等工作。我方做好回收、补贴、贷款等项服务。

    10、271新质生产力与新兴未来产业园

    【主管部门】科技部、工信部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为政府招商引资,建设新质生产力与新兴未来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和新型储能。

    二、常规项目(15个)

    21融合项目

    11、x211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2、x212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申报时间】每年3-4 月 【申报主体】省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每个集群 1.5 亿元资金支持(省厅统筹分配) 【项目要求】1、省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2、产值达到 100 亿元及以上。3、有多家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不得笼统地将水果、畜禽、水产等作为主导产业。5、布局区域有重合的,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叠加比例不超过 20%。

    13、x213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

    21、x214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导 【申报时间】每年2-4 月 【申报主体】县或地市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4000万元政策支持 【项目要求】当年创建、次年认定。 1、优先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2、具备较好的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特色产业优势;3、思路清晰、定位明确,用地符合规划,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2、215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3-4 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3000万元政策支持【项目要求】 a.规划编制科学;b.产业基础良好;c.新型业态丰富;d.产城融合协调;e.利益联结紧密;f.运行机制完善。

    22示范项目 

    31、x221乡村振兴衔接示范区/集中推进区

    【主管部门】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申报时间】每年12-4月【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局)【激励政策】5000万元资金支持,当年支持。【项目要求】1.衔接示范区面积一般不低于10个行政村、不低于5000亩,核心区面积不低于规划面积的20%,且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2.县级自主申报,编制申报书。市择优推荐,省竞争评审。

    32、222乡村振兴示范县 

    【主管部门】国家乡村振兴局 【申报时间】每年7-8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1、组织领导有力,即需要建立相应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2、发展基础较好,即在乡村振兴建设方面,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3、工作机制明晰,即乡村振兴责任、保障、考核等机制明确完整;4、创建积极性高,即当地财政投入稳定,配套设施完善,主动改革意愿强烈;5、示范带动能力较强,乡村振兴成效明显,做法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4、x223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改委【申报时间】每年3-4月【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激励政策】1000-1500万元资金支持。【项目要求】1.类型: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发展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建设示范区。在黄淮海平原粮食主产区,创建一批以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地区,创建一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创建一批以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脱贫地区,创建一批以“小而精”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2.要求:生产基础较好、装备水平较高、产业链基本健全、经营体系较为完备、农业环境较为友好、政策支持保障有力。

    51、x224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主导,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六部委 【申报时间】每年8-9 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激励政策】加大投入、创新金融政策、完善特优区用地政策等【项目要求】1、产业竞争力突出,产量或产值在全国同级地区位居前列。2、市场建设有力。 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协调推进。3、推进措施务实,在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措施有力。4、 示范作用明显,具有较强带动作用。

    52、225一村一品示范镇

    53、226“千万工程”示范县

    54、227共同富裕示范区

    23试点项目

    6、x231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区)

    【主管部门】财政部农业司 【申报时间】每年5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每个试点给予 1 亿元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在确定的试点试验区域内,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积极探索 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 

    71、x232-1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3-5 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向其倾斜 【项目要求】1、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2、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分别达到 70%和 83%以上。3、近两年农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7%;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10%以上。4、有技术依托单位。5、编制规划及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性文件。

    72、x232-2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申报时间】每年4-6 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

    73、232-3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县(单产提升工程)

    81、233-1农产品加工示范县/园区/企业

    82、233-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县/专业市场

    83、233-3农产品冷链物流县/集配中心

    84、233-4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

    85、233-5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

    86、234-1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区

    87、234-2海洋牧场

    24农建项目

    91、j241种业提升(现代种业产业园)

    92、j242数字农业(x242-1数字农业试点)

    93、j243高标农田建设(全域土地整治)

    94、j244农业科技创新(科技园/创业园)

    95、j245面源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

    96、j24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 9-10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95、242-2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

    96、242-3数字乡村(智慧乡村/数字政务)

    97、242-4设施农业引领区

    25生态项目

    101、251五好两宜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

    102、252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模式

    103、x253国家级生态农场(家庭农场)

    104、254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乡村)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美丽乡村: 到 2027 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 40%。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 6 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 v 类水体。

    105、255-1eod生态导向开发模式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申报时间】每年4-5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10-30亿 【项目要求】1、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50亿元;区县级政府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30亿元。2、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依托项目承担单位仅为一个市场主体。强化公益性较强,收益性较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性较好的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3、依托项目均须完成项目可研批复或备案等立项工作。4、项目中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入库范围要求,产业开发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5、项目边界清晰,避免无关项目捆绑,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106、255-2国家储备林/223-3碳汇交易/255-3全国绿化示范县

    【主管部门】国家林草局 【申报时间】每年6-7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07、256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

    【主管部门】水利部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水美乡村创建需实现“水系流畅、截污保洁、坡整岸绿、景美宜人”四大目标:1、水系流畅:清除淤泥、垃圾,拆坝建桥,通过水系连通实现河道河塘有机衔接,消除死水塘、臭水沟,恢复水系自然生态。2、截污保洁:建立完善的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河水清澈、岸坡无漂浮物,实现河道常年保持清洁。3、坡整岸绿:对河道岸坡进行生态整坡绿化,恢复植被走向,防止过度硬质化,并种植水生植物提升生态功能。4、景美宜人: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结合污水治理、道路建设、村容改造及绿化美化,实现环境与乡村景观的有机融合。5、其他注意事项:前期工作要求 :需完成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并通过省级评审推荐。中央资金支持 :成功入选的试点县将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用于项目实施。区域协同 :需与周边地区协同推进水系连通,形成生态互补机制。

    108、257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清洁能源)

    109、258全域土地综合整治(j2141高标农田)

    26文旅项目

    111、261国家级特色小镇 

    112、x262国家级田园综合体

    113、263中医药文化农旅综合体(道地药材)

    114、x264-1休闲农业重点县(精品园区)

    115、264-2中国休闲美丽乡村(文旅综合体)

    116、265大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劳动实践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需教育用地500亩以上。)

    107、266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108、267文化产业赋能试点县

    109、268农业/文化/体育公园/森林康养基地

    27科技项目

    121、271新质生产力与新兴未来产业园

    122、x272-1农业科技园(j2144农业科技)

    【主管部门】科技部 【申报时间】10-11 月份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优惠政策优先倾斜 【项目要求】1、有明确的主导产业,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2、规划合理, 总面积 1 万亩以上、区块数量不超过2个;3、建有服务平台,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服务能力。

    123、x272-2农业高新示范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统筹示范区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创新高地优势,集聚各类要素资源,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财政支持: 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

    124、272-3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引导科技、人才、资本、信息等要素向县域集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因地制宜共建一批产业科技化、人才专业化、生态绿色化的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

    13、273-3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工厂)

    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智慧农业2024-2028 行动计划》,到2028 年底“培育1000 家以上数字农业工厂”的意见。1、实施单位:中国乡村振兴服务网智慧农业办公室。2、投资主体:央企、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销售渠道:新发地、832平台、盒马、沃尔玛、华润、山姆等。4、基本要求:交通、水源便利,一般农田,连片方正平坦,无障碍物,最小单元350亩(300亩温室用地、30亩道路用地、20亩建设用地),可整倍数扩大规模。

    28商贸项目

    141、281电商直播基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工信部、商务部 【申报时间】每年9-10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142、282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143、283订单农业与外贸基地(中央厨房)

    29增补项目

    151、b291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

    152、b292粮改饲示范县(市、区)项目

    153、b293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154、b29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区域合作促进司【申报时间】3-5月【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激励政策】每个示范区补助约为5000万。 

    155、b295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156、b296返乡入乡创业园(大学生就业培训)

    157、b297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158、b298中央财政油茶产业示范奖补项目

    259、b299旅游重点村/森林乡村/美丽宜居村庄

    三、备选项目(20个)

    1、225一村一品示范镇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5-6月 【申报主体】行政村、行政镇、社区或街道【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申报的主导产业为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文化。1、主导产业基础好。2、融合发展程度深。3、联农带农作用强。4、特色产品品牌响。

    2、226“千万工程”示范县

    重点任务:1.产业兴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2.生态宜居: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推广清洁能源使用,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升村庄整体面貌。3.乡风文明。4.治理有效。5.生活富裕: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3、227共同富裕示范区

    41、232-3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县(单产提升工程)

    42、233-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县/专业市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第一年补助资金2000万元,下一年根据评价结果适当安排奖励资金。【项目要求】在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832个脱贫县以及“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培育形成一批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依托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实施,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

    43、233-3农产品冷链物流县/集配中心

    44、233-4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一是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总产值8000万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40%。二是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

    45、233-5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

    51、235-1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区

    52、235-2海洋牧场

    61、242-2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计财司 【申报时间】每年7-8月 【申报主体】以县为单位组织申报,由县农牧渔业局作为建设单位。【激励政策】2000万元【项目要求】1.基地农产品产值在省内排名前10位 。2.政府重视数字农业建设 。3. 申报主体支持集成应用示范推广等工作;4.无失信情况,连续生产经营 3 年以上。中央投资不得用于土建、非数字化装备,软件开发购置资金不得超过300万元。

    62、242-3数字乡村(智慧乡村/数字政务)

    【主管部门】中央网信办【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一是领域特色型。二是区域综合型。三是机制共建型,城乡融合发展方向,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关键,统筹推进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城乡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产业生态相互促进、数字治理一体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7、242-4设施农业引领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申报时间】每年5-10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基地。支持设施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分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粮食烘干等五类。

    8、257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清洁能源)

    【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 【申报时间】每年9-10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各省能源主管部门组织优选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好、开发潜力大、用能需求明确、现有支持政策完备、支持力度较大的县域,申报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

    9、258全域土地综合整治(j2141高标农田)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申报时间】每年7-8月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土地收益 【项目要求】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用于产业融合发展,节余的建设用地可在省内流转。

    101、266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102、267文化产业赋能试点县

    103、268农业/文化/体育公园/森林康养基地

    11、282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申报时间】4-5月份【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项目要求】一是应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及较成熟的经营模式。申报生产型、加工型、贸易型基地的市场主体,近3年(2020—2022年)年均出口额原则上应达到500万美元以上。对脱贫地区可适当放宽标准。二是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已在海关部门注册备案。

    12、283订单农业与外贸基地(中央厨房)

    13、b291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申报时间】每年6月份左右【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连续支持两年,第一年补助资金2000万元【项目要求】一是奶业发展基础较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较高,奶牛存栏、奶类产量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奶业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能够组织规范签订并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三是当地政府是重视奶业发展的奶业大县。

    14、b292粮改饲示范县(市、区)项目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申报时间】每年6月份左右【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鼓励支持【项目要求】一是草食家畜养殖基础好,规模化程度较高;二是气候、水土条件适宜发展规模化饲草料种植;三是政府重视种植结构调整和草食畜牧业发展;四是农民粮改饲积极性高、养殖场户收贮条件好。

    15、b293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主管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时间】5-6月份【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资金、政策支持【项目要求】1.经过地理标志认定。示范区内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在3年以上。2.具有产业优势。知名度高,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年销售额或出口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3.规范诚信守法。4.持续政策保障。

    16、b295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创建对象】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基础较好的涉农县。【创建数量】至 2025 年,选择 40 个左右涉农县开展主要农作物类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选择300个左右涉农县开展规模养殖类和设施种植类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

    17、b296返乡入乡创业园(大学生就业培训)

    到 2025 年,在全国县域建设 1500 个功能全、服务优、覆盖面广、承载力强、孵化率高的返乡入乡创业园。 建设要求:参照《关于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提升农村创业创新水平的意见》(农产发〔2020〕5 号)

    18、b297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19、b298中央财政油茶产业示范奖补项目

    20、b299旅游重点村/森林乡村/美丽宜居村庄

    注意:红标为重点,灰标为备选,代码前j为农业建设项目,b为增补项目,x为衔接资金项目。此页内容受版权保护,不得网传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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